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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海南省水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洪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水利工程承建商财物共计287.9万余元。2016年9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洪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结交老板
要钱要车要房
2008年4月,李洪波出任水务厅厅长之后,结识了一个叫谢雄代的老板,此人是海南雄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与谢雄代来往密切,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聊天。谢多次提出让李给他安排水务工程做。
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李洪波与谢老板在酒店吃喝时,李洪波将定安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招标的相关信息透露给谢雄代,并让谢参加投标。
几天后,二人见面,谢雄代从车上拿出一个黑色袋子放到李洪波车上,说是点茶叶。回到家里,李洪波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20万元现金。后来,他将10万元给了他的父亲,余下10万元用于平时个人消费。
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李洪波得知乐东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要招标。他便给时任乐东县水务局局长黄清永打电话,毫无顾忌地说,有个叫谢雄代的老板很有实力,在正常招标的前提下,要关照谢老板。当日,谢雄代驱车赶到乐东,找到县水务局长黄清永,谈妥后安排其小舅子谭某找挂靠的建筑公司参加投标,并顺利中标。
后来,谢雄代以其公司挂靠的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了儋州市污水处理厂合同造价分别为1400多万元和3600多万元的项目工程。先后两项水务工程中标,全靠李厅长鼎力相助,谢雄代首先想到的是兑现感谢李厅长的承诺。一天,谢雄代从车上拿下一个袋子送给了李洪波,李洪波回家一看,是整整25万元百元现钞。
2009年春节刚过,李洪波与谢老板饭后聊天时,提到清明节回儋州老家扫墓的事,李说,要是有一辆皮卡车拉货就好了。小事一桩,这事我办。谢雄代说。
不久,谢打电话告诉李洪波说,皮卡车已经准备好,李厅长派人来取吧。李洪波让其胞弟李洪潮去把一辆价值11.2万元的日产尼桑轻型货车开了回去。
李洪波在与谢老板长期交往中发现,谢雄代不仅是海南雄大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一个财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他得知了谢雄代开发的海口市兴丹路书香门第住宅小区已开盘的信息。
2009年6月初的一天,他向谢提出,想买两套书香门第住宅小区的房子,谢迫于李洪波的权威,无奈答应了。谢雄代心似明镜,与其说是买房,不如说是要房更为确切。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得罪厅长大人,无论如何也得满足李洪波要两套房的要求。
案发后,据李洪波供认,谢雄代把两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他后,从没有催他交购房款,事实上谢雄代是把两套房子送给他了。最终,法院认定两套房产总价格为201.7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