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称盐城大冈镇勤嫁村赵某的两个女儿在吃完螃蟹和柿子后不适,造成1死1住院,10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该消息不实,死亡的具体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此前网上流传的信息为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孩子的爷爷将他们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对此,10月15日,平安盐都发出警方通报:2016年10月11日晚,盐都区大冈镇勤嫁村村民赵某(9岁)、赵某某(3岁)姐妹饭后感到身体不适。至10月12日上午,其爷爷赵某(男,68岁)带她们到医院救治,后于当日中午回家。12日晚,姐妹俩仍感身体不适,又送医院治疗,3岁的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9岁的赵某脱离生命危险。
经警方调查,当晚死者及其姐姐在家食用春卷、猪肉、芋头等食物,后感身体不适。网传二人食用螃蟹和柿子后身体不适的情况,系调查初期群众反映,经进一步核查,该情况不实。
对于死亡的具体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