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江苏沭阳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遭到一名醉酒男子的殴打和撕咬。
据了解,2016年3月20日晚21时许,江苏沭阳县沭城街道一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民警赵某、辅警姜某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醉酒男子章某在一旁围观。因警车停放的位置影响了章某的视线,章某遂脚踹警车,并殴打,撕咬民警。经鉴定,赵某右上臂及右前臂四处软组织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近日,沭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种势头如不有效遏制,必将严重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的公务活动,助长了暴力抗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其不仅威胁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扰乱了公共秩序,严重挑衅法律权威。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要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而章某的行为影响民警的工作,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