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村支书被控骗取公款332万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12 12:05:40

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京华时报讯房山区原洪寺村党总支书记姜振国,被控指使村会计史英茹使用假发票和虚假工资表等,分7次骗取公款332万余元。昨天上午,姜振国与史英茹因涉嫌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法庭上,姜振国并不认罪,称好多事记不清了。

村支书被指虚列米面油款项

昨天上午9点半,54岁的姜振国被带进法庭。姜振国是北京本地人,案发前是房山区城关街道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兼任洪寺村党总支书记。和他同时受审的史英茹,案发前是洪寺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主管。

据检方指控,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间,姜振国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指使史英茹虚列安置房围墙工程款、西沙河治理工程款、道路修复工程款、卧虎山工程苗木款及人工费等报销科目,使用假发票和虚假工资表,或通过虚列支付食品款和米面油款项的手段,分7次先后骗取公款共计332.794万元。

昨天在法庭上,姜振国对指控全部否认。姜振国辩称,他任洪寺村党总支书记共10年,按照规定,村里报销必须有村书记签字,结算工程的整个流程是先有两委同意签字,然后村民代表签字,再找财务验票、复核,最后由财务找他签字。

姜振国说,他虽然在报销凭证上签了字,但当初为何签字有些已经记不清了,我对审核票据不太懂,审核没有那么仔细,姜振国表示,洪寺村比较大,每年报销的票据有2万至5万笔,我签字实际就是走一个程序。

会计声称不敢核验报销票据

与姜振国态度完全不同的是,史英茹全部认罪。史英茹称,她从2006年开始在洪寺村担任会计主管,按照程序是先要找她审核,然后再找姜振国签字。但实际上却相反:工程完工了,要结算时,出纳都是先找姜振国签字,然后才给她,她再对票据进行审核,最终盖上村监督委员会的章。

村里做什么工程、结算多少钱、什么时候结算全是姜振国一个人说了算。史英茹称,两委会的签字都是后补的,姜振国拿来报销的票她根本不敢核验,每次让我们财务人员去领出钱,我都得说这是领导拿回来的票。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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