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持刀抢劫求坐牢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12 00:10:27

今年18岁的少年李桐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心,认为还不如去蹲监狱。于是,李桐拿起了刀,想到了去抢劫出租车。

8月15日晚上9点过,42岁的郑超驾驶出租车在铜梁城区揽活。当车辆开到铜合路姜家岩公交车站时,一个年轻小伙子拦下他的车,说要去蒲吕街道,小伙就是李桐。

当到达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山名局B区附近,郑超突然发觉脖子发凉。通过后视镜,他发现坐在后排座上的李桐正手持橘色水果刀架着他的脖子。叔叔,帮个忙,你给我100元钱,我去吃点饭。李桐的声音有些发抖,带着一点恳求。他告诉郑超,自己拿到钱后,会把医保卡给对方。你拿着卡去报警,我也会去自首。

郑超隐约感觉到,后排座的小伙比他还紧张。他将车靠边后说:年轻人,要么我给你100元,你拿钱去找个活干,我也不会报警。见李桐没有声响,郑超继续说:要么我把你送到派出所去。100元也干不了什么,你还是送我去派出所吧。李桐的手依然在不停地抖动。郑超示意李桐坐到前排来。

我实在太饿了,在派出所还管饭吃。面对民警,李桐说。他说水果刀是从父母的卧室里拿的,当天在姜家岩的某网吧上完网后,就打算抢一个出租车司机,找点饭钱。

9月5日,李桐因涉嫌抢劫罪,案件被移送至铜梁区检察院。起初,检察官戴静对这个只抢100元,主动放弃抢劫,还一心想要蹲监狱的小伙子非常不解。李桐告诉检察官,他得不到父母的关心。6月,由于身上没钱又没工作,李桐甚至打算一死了之。

郑超从戴静那里得知李桐的故事后,考虑到抢劫并未对自己造成后果,决定给李桐一个机会。郑超写下谅解书,希望李桐能够知错补过,也希望他的父母能够给予李桐更多的关心。铜梁区检察院认为,李桐虽然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但在被害人的劝说下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且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是犯罪中止。遂免去对李桐的处罚。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