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出台常回家看看的法规后,一方面不少孤寡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另一方面也使子女不回家探望老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近日,江省德清县一老人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子女前来看望她。经过法院和社区干部的帮助,这起赡养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钟老太今年80多岁,而其老伴已近90岁高龄,长期患病住在医院,因此她只能单独居住在德清。两位老人生育一儿两女,平时大女儿常去看望老人,与老人唠嗑、话家常,而儿子和小女儿都在县城居住,工作较忙,很少回去看望钟老人。
为此钟老太对儿子和小女儿产生了不满情绪,最近由于儿子没来看他,老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她尽看望和照顾的义务。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赡养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如果强制执行可能加深子女和父母亲的矛盾,于是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执行该案。
经德清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钟老太与3个儿女达成了赡养协议,每个月3个儿女共同支付赡养费1200元;每月看望照顾母亲;允许钟老太暂时居住3个儿女家中。
最终老人的3个儿女与母亲达成了协议,由3个子女承担母亲赡养费和医疗费,每月至少到老人处看望一次,或者每人每月接母亲到家小住时日,逢年过节不仅要探望老父母,还要给老母亲购置营养品和添置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