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间聚会喝酒很平常,不过一名男子却在送醉酒的女同事回家的路上起了色心,将其带去宾馆实施了强奸。
小军(化名)今年20岁,是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人,他与小娟(化名)是同事关系。今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小娟与两名同事在合肥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小娟和其中一名同事喝了酒啤酒。吃饭途中,小军也赶到了现场。四人一边吃一边闲聊,一直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
没喝酒的同事送喝了酒的的同事回出租屋,而小军就负责送小娟回宿舍。小军在送小娟回宿舍的路上,见小娟处于醉酒状态,便起了色心,将小娟带到某宾馆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当天上午,小娟醒来后发现被强奸,虽然非常气愤但也很害怕,怕其他人知道此事。因为害怕她没有报警,而是穿好衣服离开宾馆。小娟家人得知此事后找到小军,小军随后被警方刑拘。
在案件的审理期间,小军的亲属代为赔偿了小娟经济损失5万元,并取得了小娟的谅解。而小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小军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趁人之危不是君子所为,只顾一时贪图享乐,而触犯法律的威严,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