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09 14:15:52

执法检查人员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未来,将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将实行动态管理。

今后,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并公布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市场执行监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均将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均将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政府明确表态,执法检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将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信息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

未来,执法人员将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省政府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一次性完成。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都应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省、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工商部门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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