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区政法委书记自批自报贪污公款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09 08: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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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区政法委书记,却利用职务之便自批自报,私自报销家庭旅游、私家车修车等费用17万余元。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蚌埠市禹会区原政法委书记毛学超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元。

法院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毛学超在担任蚌埠市禹会区副区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批自报的方式,多次侵吞公款174143.71元。其中:报销出差期间个人花费、个人及家庭旅游费用71730元;报销私家车维修、加油等费用40473元;报销家庭生活开支费用61940.71元。

毛学超在蚌埠市纪委调查期间,不仅如实供述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用于家庭支出的8000元发票在其负责的汽车城拆迁项目中予以报销的违纪事实,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交代了其采取自批自报方式侵吞公款166143.71元的事实,且退缴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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