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旬老人状告4子女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08 08:55:45

田间法庭审理赡养纠纷。

  现场村民围观。

  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10月9日又重阳,虽说孝心不应成为应景之谈,但尊老、敬老的传统不应悖离。

就在重阳节前一周,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在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73岁老母亲状告两儿两女,要求按月给予口粮。同时,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

有一种遗憾,叫子欲养而亲不待,但这位老人的儿女却不这么认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后,4个儿女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都愿出钱,但却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

田间法庭庭审

老母状告4儿女节假日要来探望我

9月30日上午10点半,在彭州隆丰镇文家村的一块田坝中,林秀芝状告两儿两女的赡养纠纷案开庭。

林秀芝诉称,她与丈夫养育了两儿两女。老伴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随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关系,双方闹得不开心。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为腿脚犯病,她才回到儿子家中。谁知不久,儿媳妇就把她送到了两个女儿家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四人分摊;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长子游贵耕种,每月给付原告大米30公斤;要求随长子游贵生活,并由其提供住房。

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长子称母亲老孃法官提醒尊重老人

4个子女对赡养费和大米均无太大异议,然而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

游贵建议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费用由4兄妹出钱。小儿子游全则建议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或者送养老院,如遇到生病,医疗费也不用均摊,生病时在谁家,就由谁家全包。

不过,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让母亲进养老院,我们丢不起这个人。妈妈愿意跟到大哥生活,就应该由大哥家照顾,我们每个月出钱就是。然而,游贵并不信任兄弟姐妹,上次妈治病的钱,都是我垫的,到现在都还没给我。

庭审时,游贵在一次提及母亲时,竟直接用老孃称呼,这引起了法官祝增巧的不满。请你尊重你的母亲,祝增巧劝说道,要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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