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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9月30日讯4年前,永康人朱先生在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存款2300万元,满以为会获得高额利息回报,不想两个星期后却发现,卡里的钱早已不翼而飞。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竟然是当时拉他去存钱的人骗他输入密码,在银行大堂内堂而皇之地将钱转走了。
朱先生多方追索损失无果,去年年初将招商银行江东支行告上法庭,指出对方在办理业务时严重违规,包括未将对账单交给原告本人、未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要求原告本人签字确认转账单据等,致使2300万元巨款被盗走。
昨天,心力交瘁的朱先生再遭打击,他收到了江东法院判他败诉的一审判决书:被告对于涉案存款被盗导致的损失不具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万余元由原告承担。
23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事情还得从2012年2月说起。据朱先生回忆,他当时听好友说宁波一家银行在拉存款业务,利息丰厚,就有些心动了。几经联系,他与对方约定在招商银行江东支行见面。
当月21日上午,朱先生来到约定地,见到了自称是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的张某。张某与另一银行工作人员将朱先生带至贵宾室。根据约定,朱先生需存款2300万元至该银行,两个月内不能转出,可获得一笔高达108万元的利息回报。
朱先生先在大堂柜台将2300万元转账到他新开的一个招商银行账户里,随后被张某拉到贵宾室签署了一份大致内容是承诺两个月内不能将款项转出的协议。在此期间,张某拿走了朱先生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说是要拉取对账单,以便银行存档。
张某出去以后很快就回来了,告诉朱先生需要输入密码。朱先生没有丝毫怀疑,跟随张某走到柜台处输入了个人密码,之后就被张某拉着离开了。殊不知,几分钟后,他账户里的钱就被转至另一人的账户里。从他存钱到钱被盗取,整个过程不到1个小时。
巨款是怎么被盗走的?
事实上,张某并非银行工作人员,而是宁波一家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一家担保公司股东,她与担保公司的员工王某等人合谋,以高息为诱饵找到了朱先生。
当天,王某先到达该银行柜台,谎称为朱先生代办拉对账单及转账业务。随后,张某等人陪同朱先生来到王某所在的银行柜台,以拉对账单为由将从朱先生处拿来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台人员。
在王某办结拉对账单业务并继续办理转账业务时,张某以拉对账单需客户输入密码为由,骗取朱先生输入了账户密码。接着,王某在朱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确认转账,致使朱先生账户内的2300万元转入张某控制的账户。事后,张某将窃取的这笔巨款用于归还债务等,其中以支付利息的形式转到朱先生的银行账户108万元。
而在当年3月,张某、王某等人采取同样手法,在招商银行另一支行窃取了另一名受害人胡某的3000万元。
2013年,张某因犯集资诈骗罪、盗窃罪、抽逃出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