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一对男女同居1月花费30万后,男方感觉两人不合适想要悔婚,更想要回当初给出的彩礼金,都觉得自己吃亏了的双方谁也不肯退让,最后只好对簿到公堂上。
2016年,陈某(男)与杨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几天之后,陈某带着10多万元彩礼到杨某家;当天,双方举行了定亲仪式;之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加上彩礼等共花费了近30万元。
一个月后,陈某发现杨某身体经常出现不适,遂带杨某去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发现杨某身体患有疾病;于是陈某带杨某四处治疗。虽然杨某在积极地治疗下好转了不少,但因杨某患病使得双方产生了隔阂,加上这段时间的相处,让陈某越发觉得双方不合适;于是陈某渐渐地有了悔婚的念头。
双方对于返还彩礼一事各不退让,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
陈某的家人觉得为了能让陈某与杨某定亲,家里另外还花费了比给杨某彩礼还多的金钱,如果仅返还部分彩礼那亏得实在是太多了,因此,陈某家人坚决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杨某的家人则觉得女人的名声比金钱还要重要,杨某之前已经跟陈某在一起了,现在被陈某退婚,这给杨某的名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精神上也遭到了很大的打击;这种名誉上的影响和精神上的打击,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因此不同意退还彩礼。
最后,经过经办法官从法与情、情与理的多次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了现实的情况;最终在经办法官多次协调下,双方日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退还了部分彩礼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