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被质疑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28 00:21:32

根据相关的报道,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也就是说,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只有一个半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这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一语道破,事实上,前些年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有能力建房或从有关方面分配到房源,能够让单位员工的住房有保障或是分配到福利房。这就造成目前这部分单位及其员工还交着住房公积金,享受着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却不需要再买房。

这样说也是有根据的。统计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在缴存人数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占60.16%,远远超过半壁江山。

也有数据表明,民营企业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吸纳了80%左右的社会就业。这些数据说明,多数的民企并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民营企业也是应该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事实上,我们鲜少看到因民营企业不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

住房公积金作为中国新住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是构建中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之一,是住房保障的关键金融支持手段,也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金融制度。

但是,当前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职工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受益者,而民企中只有极少数职工是住房公积金受益者,这无形中扩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水平。

现实的问题是,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很多民企存在经营和生存压力,已经无力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8月5日发布的《中国劳动力成本问题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近年来有所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是住房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由此进一步带来收入分配不公。因此,该报告建议取消显著增长而又带来分配不公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有专家指出,如果要取消住房公积金,将涉及到修法。个人缴纳的部分是个人财产,不能动,单位缴存的部分按《条例》的说法也是归个人所有,但这个制度是有缺陷的。事实上,有钱的单位、有钱的个人因个人公积金锦上添花,没钱的单位、没钱的个人是雪中没人送炭,这种不合理的利益关系需要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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