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隆鼻打医生被判1年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27 00:09:42

爱美的吴某一直对自己的鼻子不满意,2016年2月,吴某找到孙某工作的医疗机构,决定实施隆鼻整形手术。但手术过后,吴某却多次称感觉鼻子部位不舒服,而且对手术效果也不满意。

在和孙某沟通无果后,她联系孙某进行索赔,但孙某一直避而不见。

事发当天,吴某到孙家门前给孙打电话,孙某称自己在外地出差,而吴某通过屋内动静听出孙某在家中。吴某一气之下跑到小区外一公厕内,用一个闲置的塑料桶,舀了一桶粪便,返回孙某家,朝孙某家的大门泼洒。

图文无关

孙某出来制止,与吴某发生争执。吴某持装大粪的塑料桶对孙某进行抡打,致使孙某左手骨折。经司法鉴定,孙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随后,吴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吴某系自首,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