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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新闻网讯可能很多人都忘了9月10日那天是什么天气状况了,然而,家住市区的张海东与叶鸿伟对那天的大风却记忆犹新,因为,那天的大风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且10多天过去了,问题还没有解决。9月22日,他们向本报寻求帮助。
叶先生在脸谱桥东的路北边开了一家汽车修配厂。9月10日那天,张先生借的朋友的大众CC轿车和叶先生两个客户的汽车停在店门前的人行道上,没想到,一阵大风刮来,竟然刮倒了一棵大树,大树砸到了这三辆车上。叶先生立即上前查看,发现CC的前挡风玻璃被砸碎,副驾车门被砸花了脸,其他两辆车一个倒车镜被砸坏,一个前灯被砸坏,此外,两车车身皆有多处擦伤。
由于两辆车受伤不重,叶先生与客户协商后,为其做了修理,共花费2000余元,而CC则受损严重,且只入了交强险,据初步测算,仅换一块前挡风玻璃就费用很高。对于这样的损失,张先生认为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车好好的停着,树突然倒了砸坏车辆,我认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树的养护方来赔偿。
据叶先生介绍,事发后,他报了警,段店派出所的民警曾到现场拍照并做了记录,但是,当事另一方树木养护方是谁呢?经过多方打听,叶先生联系到了负责此处绿化带与行道树养护的浙江城邦园林公司:据了解,行道树从种植开始的三年内,园林公司对其有售后服务之责,要保证其成活,而被刮倒的那棵松树是去年才种的,在园林公司的售后服务期内。
据叶先生介绍,9月15日,园林公司曾安排人与他们交涉,当时那个师傅喝了酒,说话含混不清,也没有说成什么就走了,自此联系不到人,我们至今找不到这家园林公司的办公地点。实在无奈,我只好通过五一东路改造指挥部打听,指挥部给了我们园林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
9月22日,记者与城邦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取得联系,他说自己这段时间不在临汾,关于这件事,经询问,他了解到车主当时是把车停放在绿化带的铺装广场上(俗称人行道),一般情况下,这个位置是不允许停车的。如果他们的车没有停在这里,事情也不会发生,即使树倒了,也不会砸到他们的车。至于这件事应该如何解决,他让下属与车主先协商,最好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可以向专业人员寻求支持,进行责任划分,该公司承担的责任他们肯定会承担。
记者韩晓芳张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