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省纪委派驻省直某厅纪检组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厅直属中心主任李某公车私用。纪检组随即对李某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函询。1月19日,李某提交书面说明,表示自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改正。
3月28日,群众又向纪检组反映,称李某仍不收敛,依旧公车私用。该纪检组立即查实,发现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李某驾驶公车载父母、亲戚等一同回乡祭祖。
2016年7月28日,经省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也被免去中心主任职务。
2016年1月4日,省纪委派驻省直某厅纪检组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厅直属中心主任李某公车私用。纪检组随即对李某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函询。1月19日,李某提交书面说明,表示自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改正。
3月28日,群众又向纪检组反映,称李某仍不收敛,依旧公车私用。该纪检组立即查实,发现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李某驾驶公车载父母、亲戚等一同回乡祭祖。
2016年7月28日,经省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也被免去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