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的涉事车辆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江苏扬州一辆标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苏KJA173汽车,于9月19日上午进入扬州市区的苏北人民医院。据网友称,因当时排队入院的车辆较多,车上有3人先行下车。网友怀疑,该车辆是否涉嫌公车私用。
澎湃新闻从扬州高邮纪委获悉,经纪委部门核查了解,上述执法车辆系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村建环保中心执法中队使用,因该单位绿化队职工杨某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9月19日上午执法中队万某、薛某带其到苏北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纪委通报称,菱塘回族乡纪委已对涉事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不再使用执法车辆。菱塘回族乡宣传委员张爱勤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此事。
女职工下班途中受伤,单位领导好心安排车辆护送
据菱塘回族乡村建环保中心的监察中队杨健介绍,事情追溯到今年5月4日,该村建环保中心绿化队一名职工杨女士骑电动车下班途中避让行人时失去重心、不慎跌倒,造成左胳膊抬不起来,同行也有其他同事目睹。这算是工伤。杨健说。
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事后,该村建环保中心叫了车送杨女士去菱塘卫生院就医,无效,遂当晚转至高邮医院。高邮医生以医疗水平有限、难以诊治为由,建议患者转院。
5月9日,杨女士及其丈夫来到位于扬州市区的苏北医院。因杨女士夫妇长期住在农村,不会说普通话,也不识字,单位领导杨健便叫了单位副队长万先生和一名薛姓同事陪同杨女士。
苏北医院对杨女士进行了肌电图检查,医生诊断为神经损伤。像刘翔受伤一样。万先生说,医生本来建议做手术,为我们节省费用,决定先观察几个月,看看有无可能复原。就这样,从此之后每月的上旬的某天,万先生及同事薛先生都带杨女士去苏北医院复诊。
澎湃新闻记者试图向杨女士本人核实,但因语言不通,记者便联系其女婿李某,他所述的情况与杨、万所说吻合。他还说,杨女士跌倒后一直处于带薪养伤状态,一切就医费用由单位垫付。
苏北医院主治杨女士的付姓医生对澎湃新闻提供的诊断报告显示,杨女士外伤后右肩关节脱位,左腋神经损伤,就诊时诉左肩外展不能。付医生说,一般这种损伤养三四个月可以恢复,但杨女士在这期间并未好转,原因不能确定。今年8月,付医生建议杨女士手术。
9月19日,在万、薛的陪同下,杨女士及其丈夫来到苏北医院办住院手续。为方便就医,单位领导杨健安排他们开着单位唯一的一辆执法车过去。
以前每次我们都打车的,但这次办住院手续要忙的事情比较多,而且苏北医院人太多了,排队要排好久,打车的话,出租车司机也不会等我们。杨队长才叫我们开车。万先生说。
假如执法用车送人去医院这段时间内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执法车怎么办?澎湃新闻记者问杨健,对方称,当时没想这么多,以为这是公事,只想尽快把这个病看好。
杨健介绍,该单位执法人员都配备了摩托车,只有去距离远的地方比如去农村巡查,才会用到执法车,通常是两三天一次。平时没用时就空置,单位都有严格管理制度,个人私用执法车是坚决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