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请客喝酒致人死亡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23 00:15:33

请客喝酒本是联络感情的好事,却因为喝酒过度致人死亡,后悔莫及啊!近日,山东菏泽一位男子邀好友一起吃饭喝酒,后被请的客人由于饮酒过度而死亡,请客者被判赔偿死者12万多元。

2015年1月29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邀请李某到一家饭店吃饭,张某带着11岁的儿子赴约。期间,两人点了三瓶49度的白酒。两斤白酒下肚后,两人喝得酩酊大醉。

随后,张某的儿子打电话喊来家人接走张某。餐馆老板见李某低头坐在餐馆的地上,于是打电话联系李某的家人接其回家。

然而,李某被接回家后,便口吐白沫、呼吸减弱。家人立即将李某送到村医处治疗,但是李某已经停止呼吸。

李某的家人认为请酒的张某应对此负责。法院审理后,判定张某对李某的死亡承担2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24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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